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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车人注意!2022年这些新规将正式开始实施!
文章来源:睿通信息 人气:915 发表时间:2021-12-31 17:52:48
2021年马上要过完了,伴随着新的一年到来关于电动车的各项“新规”也随之陆续开始实施电动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变化,小编整理了以下几点希望能帮到大家

海南省:1月1起,实施《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

2022年1月1日起《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开始实施,对电动自行车改换新式号牌,进行电子化管理模式。

电动轻便摩托车和动力摩托车上牌要求,持准驾驶证骑行,并有许多相关明细规定。对电动自行车载人、停放充电操作行为有了明确规范,驾驶人违反规定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。

广东东莞:《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1月1日起施行

东莞根据本地区电动车上牌上路问题制定了新的规定,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《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。在条例中对生产、销售、上牌、上路、遵守行使要求、电池、电动车维修、回收,以及注销、过渡期设置等 有了明确的规定。

对违章车辆和驾驶人有了法规依据,进行查扣和处罚,本地区居民对电动车的管理规定也有了明确的认识和了解,按照这些规定要求来遵守,驾驶电动车安全上路,放心出行。

乱加配件将会被扣车或罚款!

进入严冬,人们出行为了御寒就会给电动自行车上加装挡风被、挡风玻璃等配件,早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就有禁止加装的相关规定,之前执法部门大多都是“劝导”“警告”的方式拆除。

1月1日起,在有些地区,将会采取强制措施,给予扣车或罚款,车友们出行要注意了。

安徽合肥、江苏苏州:“3+N”,依法对加装遮阳棚进行拆除

“3+N”重点违规违法行为就是指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、驾车人不带头盔、驾车人闯红灯的三种违法行为,外加逆行、乱停放、改装电动车等多种违法违规现象。

目前在苏州、合肥等地,已经对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棚遮阳伞、遮阳棚进行查处、劝说拆除和帮助拆集中拆除等方法。

规定自1月1日开始对这些改装车辆进行强制拆除,无视警告,劝阻无效者进行5~50元处罚,拒绝拆除的可以依法查扣车辆。

随着电动自行车开展的“3+N”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,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出行也需要注意了。

河南南阳:1月1日起,严禁无牌电动三轮车,电动四轮车上路

南阳地区对于没有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、三轮车、低速四轮车进行严格查处,对于没有登记挂牌,无证驾驶的电动两轮车,电动三轮车,老年代步车违章行为进行查处。

并且规定了禁止行使区域,对违规者处于扣车和罚款。同时告知广大市民早点进行车辆的登记挂牌,以及考证驾驶等规范行为。

福建连城:1月1日起,对电动三轮、四轮代步车进行全面的管理

连城地区已经发出通知,对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全面的整顿查处,进行规范管理,提醒市民及早对这些车辆去登记上牌。

从2022年1月1日起对未上牌的电动两轮、三轮、四轮车禁止上路。并制定出了这些车辆的停放地点和通行区域和时间,对未登记上牌的车辆,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都给出了相应处罚的规定。

条例中规定对拒不配合查处,妨碍执行行为给予行政拘留等处理。

总结

2021年即将结束,2022年即将到来。关于电动车“3+N”违法行为的整顿,已经在部分城市开始进行,车主注意以上几点尽量避免违规行为。这些规定对你有影响吗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如果对你有帮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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